大衛(wèi)·奧格威(David Ogilvy),“廣告之父”,在1955年引入品牌個性的概念,被廣泛引用,“產(chǎn)品,像人一樣,有個性,他們可以在市場上制造或破壞它們“。
這個品牌個性來自哪里?它由品牌的管理者精心制作和培養(yǎng):業(yè)主,利益相關者,經(jīng)理,員工和客戶。在一篇名為“品牌個性的維度(1997)”的重要研究論文中,斯坦福大學教授詹妮弗·阿克爾討論了與品牌相關的主要人類特征。事實上,她認為,聯(lián)系可以如此強烈,以至于“與品牌相關的人的個性特征直接轉移到品牌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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